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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5 21:13: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股东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禹能源”)发来的《关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2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待购回期间,交易的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新禹能源的意见行使;

  4.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新禹能源;

  5.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