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评审职称的荣誉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06 20:33:06

  在中小学教师评审职称时,哪些荣誉对评审更有帮助呢?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

  1. 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等。此外,还包括由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评选或表彰的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皖西好老师、师德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

  4. 作为班主任,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 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省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6. 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